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政策描述
资助对象
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
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
申请条件
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
申请方式
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
政策简介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