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2017-2018学年度学习标兵公示名单
经各班班委会、班主任推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评定,现将湖南城市学院艺术学院学习标兵初审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
院系 |
专业 |
班级学号 |
学生姓名 |
1 |
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1507102-18 |
王书贤 |
2 |
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1507104-32 |
贺亚强 |
3 |
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1507105-21 |
杨熙华 |
4 |
艺术学院 |
音乐学 |
1513302-27 |
刘灿 |
5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1513401-33 |
李慧婷 |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18673770801(艺术学院)或6353018(学生处), 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