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7】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我校决定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各二级学院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二级学院从事学生工作的教师。
2.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院-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学院-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二)视频大赛
1.参赛对象。各二级学院从事学生工作教师和所有学生。
2.参赛视频内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3分钟以内,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4:3拍摄,分辨率设定720*576,保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命名规则为:学院-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学院-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1.参赛对象。各二级学院从事学生工作教师和所有学生。
2.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自主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院-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学院-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
三、活动开展
4月10日至5月20日,各学院举办院级“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评选出院级优秀作品,并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次活动所设奖项具体为:
1.征文奖:学生一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学生二等奖4名,颁发荣誉证书;学生三等奖8名,颁发荣誉证书;教师优秀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
2.视频优秀奖:5个,颁发荣誉证书。
3.宣传画优秀奖:若干(根据上交作品数量及质量定),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组织奖:3名。对积极组织动员、积极宣传、积极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主体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所有荣誉证书由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处)颁发;组委会将选取优秀获奖作品通过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一)活动报名
参赛者的在各二级学院报名参赛。
(二)作品提交
相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报名表加盖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并于2018年5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参赛教师和学生征文电子版、宣传画作品电子版、学院组织情况申报材料(包括本单位收集的所有参赛作品数量、活动传播资料、活动组织概况)电子版、报名表汇总发送至7088151@qq.com;将宣传画纸质版1份交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二办公楼504室)
五、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在学院内组织初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教师参与此次活动。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如有问题,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活动组委会进行咨询。座机:0737-611166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