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高教厅[2004]14号)精神及湘城院教通〔2018〕36号《关于做好2019届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毕业综合训练的工作,保证我院的毕业综合训练质量和水平。根据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和我校对毕业综合训练管理的基本要求,特成立了艺术学院的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艺术学院2019届学生毕业综合训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勇、龙湘平
副 组 长:钟正武、张瑞智、曹友余、谷利民
系部负责人:美术学:向天彬、王 海;环境设计:王雨峰、袁 杰;视觉传达设计:刘一颖、龚龙煜;
音乐学:曹蕙姿、刘 科;音乐表演:宋和明、李翃旻
秘 书 组:刘宏敏、陈爱依、管红兵
成 员:所有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音乐会)的指导老师。
职 责:1.协调全学院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音乐会)指导及答辩事宜。
2.制定并组织实施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音乐会)指导及答辩流程。
3.监督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音乐会)指导及答辩的日常运行。
4.处理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音乐会)指导及答辩过程中的问题。
监 督:城市学院教务处
二、总体时间安排(因专业的特殊性,具体的实施计划按学科分别执行,见附件1和附件2)
1.2018年12月下旬完成毕业综合训练的动员会、选题、下达任务书等工作。
2.2019年3月下旬完成毕业综合训练的资料收集、开题等工作。
3.2019年4月下旬完成毕业综合训练的中期检查等工作。
4.2019年6月上旬完成答辩、成绩评定、总结、归档等工作。
艺术学院
2018年10月15日
(说明:各环节时间安排将以学校2019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时间安排为准,若有调整,届时见通知。)
附件1:
艺术学院2019届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工作计划(音乐学科)
1.2018年12月初成立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工作领导小组;
2.2018年12月组织学生音乐会分组组合、音乐表演专业个人专场申请提交;
3.2018年12月中旬组织个人专场音乐会审核考核,确定音乐会分组名单及指导老师;
4.2018年12月下旬,组织全体指导老师、毕业生召开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动员大会并落实指导教师工作;
5.2019年1月11日(第19周周五)前由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的主题确定并提交选题;
6.2019年3月7日(第2周周四)前,由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的主题确定、任务书撰写工作,毕业生进行资料收集和文献资料查阅,同时开始撰写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等文案材料及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选曲、定曲及排练。
7.2019年3月14日(第3周周四)之前完成开题报告。3月21日(第4周周四)进行开题报告会。
8. 2018年3月28(第5周周四)日进行音乐会第一次审查及文案一稿检查;4月4日(第6周周四)完成音乐会二次审查及文案二稿检查;4月11日(第7周周四)左右完成音乐会第三次审查;在4月底前进行音乐会答辩的,4月22日前必须完成走台工作,师生面对面指导不得少于4次(含走台一次);5月20日前进行毕业音乐会答辩的5月10日前必须完成走台工作;5月21日后进行毕业音乐会答辩的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走台工作;
9.4月11日前完成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正式演出预申报,确定正式演出时间,以便统一安排音乐会答辩评审组老师;
10.4月30日前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开展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中期检查工作,了解学生音乐会的进展情况和教师的指导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保证音乐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检查结束后,指导教师将中期检查小结交学校教务处。
11.学院根据学校毕业综合训练的评分标准修订和完善符合专业特点的具体评分标准。
12.音乐会从4月下旬-6月3日期间进行正式演出,指导教师、评审老师填写《湖南城市学院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成绩表》,给出指导老师成绩,评审小组认真做好评审记录,并给出小组评定成绩,根据相关评分标准和成绩比例,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最终成绩上交教务处。
13.6月10日前学院教务办做好成绩汇总,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学生毕业设计题目、指导教师、成绩一览表》等。
14.学院毕业设计(音乐会)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届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评析总结,撰写湖南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质量评析与总结表。于2019年6月15日之前交教务处。
15.学院推荐优秀设计(格式与字数严格按文件要求规范),填写《湖南城市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表中必须注明排名次序。于2019年6月10日之前交教务处,完成毕业论文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湖南城市学院艺术学院2019届毕业综合训练(音乐会)工作要点及流程(音乐学科)
序 号 |
工 作 环 节 |
主要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组 织 准 备 |
1.成立音乐学院2017届毕业(设计)音乐会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及工作安排;2.学生音乐会分组组合、音乐表演专业个人专场申请提交;3.个人专场音乐会申请审核,确定音乐会分组名单及指导老师;4.检查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场所和工作条件(实验、设计),以满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要。 |
2018年12月底以前 |
2 |
选 题 审题 及任 务 下 达 |
1.完成毕业(设计)音乐会的主题确定及任务下达; 2.任务书撰写工作,毕业生进行资料收集和文献资料查阅,同时开始撰写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等文案材料撰写; 3.毕业(设计)音乐会选曲、定曲及排练。 |
2019年3月7日以前 |
3 |
开 题 |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 2.组织学生开题答辩,填写开题报告书; 3.学院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
2019年3月21日前 |
4 |
学 院 自 查 |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根据课题要求认真开展毕业(设计)音乐会工作; 2.学院根据进度要求跟踪检查学生毕业(设计)音乐会工作进展情况; 3.学院组织分专业、指导教师、学生开展自查。 |
2019年4月30日以前 |
5 |
中 期 检 查 |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全面检查,内容包括: 任务书、开题报告等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学习纪律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原始记录及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等。 |
2019年5月16日以前 |
6 |
文案撰写排练 |
1.学生初步完成音乐会文案材料撰写; 2.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开展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指导; 3.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按要求进行音乐会节目排练走台; |
2019年4月至5月10日 |
7 |
答辩资格审查 |
1.学院提前拟定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并将工作安排报送教务处备查; 2.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并做好答辩准备(根据最后演出时间分批次提出申请); 3.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评阅答辩; |
2018年4月15日5月10日 |
8 |
答 辩 |
1.根据各小组答辩时间安排答辩评审老师,每场评审老师不得少于5人(含主指导老师) 2.学生答辩演出; 3.答辩小组拟定答辩意见,评定答辩成绩,折算综合成绩,推荐等级。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应根据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演出答辩成绩、音乐会文案撰写成绩等三项综合评定。 |
2019年6月3日以前 (根据具体毕业时间调整) |
9 |
成 绩 评 定 |
1.学院答辩委员会复议评阅答辩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审核综合成绩及等级,确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确立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等级;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
2019年6月10日以前 (根据具体毕业时间调整) |
10 |
档 案 管 理 |
1.学生根据评阅和答辩意见完善毕业设计工作,修改文本,并按规范要求装订成册,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后提交二级学院存档; 2.指导教师检查学生(设计)音乐会材料修改、完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二级学院整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管理。 |
2019年6月15日以前 |
11 |
总 结 评 优 |
1.学院组织推荐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2.被推优教师和学生提交相关材料; 3.学院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分析材料; |
2019年6月10日以前 |
附件2.
艺术学院2019届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工作计划及流程(美术学科)
序号 |
工作环节 |
主要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组织安排 |
1.成立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 2.确定指导老师,召开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指导老师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3.指导老师上交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选题及任务书(要求学生数:选题数为1:1.2)。 4.学院领导小组审核。 |
2018年下学期 第7周星期五 (10月19日)之前 |
2 |
选题审查及 任务书下达 |
1. 各专业召开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动员大会,会场照片发给教务办存档。 2. 学生选择指导老师,确定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分组名单。 3.下达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任务书和要求,公布综合训练(设计、创作)的日程安排。 4.确定校内与校外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论文的学生名单,办理好校外毕业设计申请手续。 |
第8周星期五 (10月26日)之前 |
3 |
开题 |
1.组织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开题。 2.开题会议记录要求手写,(各班开题有照片交教务办存档)至少3问3答,问题强调学术性,记录人员和主持人要及时签名。 |
第9周星期五 (11月2日)之前 |
4 |
前期指导 |
1. 确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主题,开始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线上或线下指导。 2.指导学生撰写任务书、开题报告,资料收集和文献资料查阅。 3.完成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12张草图或设计稿。 |
第10周星期一 (11月5日)之后 |
5 |
实习返校并检查 |
1. 所有在校内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返校,确保第5周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顺利进行。 2. 各指导小组检查前期毕业设计情况,并提交相关网上指导的过程材料。 3. 指导老师上交指导时间课表。 |
2019年上学期 第4周星期六 (3 月 23日)之前 |
6 |
中期指导 |
1.开始进行校内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教学工作。 2.要求指导老师每周8个课时(2个半天)的集中指导(原则上不能连续的日子)。 |
第5周星期一 ( 3月25日)之后 |
7 |
中期检查 |
1.指导老师检查学生检查设计一稿、二稿和及任务书、开题报告、设计说明的撰写。 2.学院进行中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指导教师将中期检查小结交教务办。 3.根据学校、学院相关毕业设计文件,“及格”与“不及格”比例约为15%。不能达到要求的亮黄牌警告,要求按规定进行整改并复查。 |
第8周星期四 (4月18日)之前 |
8 |
后期指导及答辩资格审查 |
1.检查并要求学生完成毕业设计的后期设计,定稿。5月12日—5月16日打印、装裱,布展。 2.领导小组审核答辩资格名单,安排答辩评审老师名单。 |
第12周(暂定) (5月12日—5月16日) |
9 |
展览与答辩 |
1.5月17日上午10:00,毕业展览开幕式。 2. 5月17日-5月31日期间毕业展览开展,展期2周。 3. 举行毕业答辩,5月18日(星期六)上午公开答辩,下午分组答辩(由组长掌握答辩时间)。 4.提交毕业设计成绩及二次答辩名单。 5.通过答辩的学生按要求打印定稿,装订成册上交。 |
第13周、第14周 (5月17日-5月31日) |
10 |
成绩评定、总结、评优 |
1. 对所有毕业设计材料进行终期检查。 2.填写好毕业设计基本情况统计表、选题汇总表和成绩汇总表。 3.各指导小组提交毕业设计工作总结。 4.评审优秀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和指导老师。 |
第15周星期五 (6月7日)之前 |
11 |
后期工作 |
1.完成第二次答辩。 2.提交二辩成绩至学校考试办。 3.通过的二辩学生按要求打印定稿,装订成册上交。 4.学院撰写质量评析与总结至学校教务处。 |
第16周星期五 (6月14日)之前 |
12 |
档案管理 |
1.指导老师填写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的手写材料、盖章签字。 2.提交所有毕业综合训练(设计、创作)材料,归档。 |
第17周星期五 (6月21日)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