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4-11-19  
关于开展2014年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实验室: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湘城院教字[2008]69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及优秀实验室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优对象

考核对象:我校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专兼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评优对象:从事实验室工作连续1年以上,且近1年来工作中无任何教学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的专兼职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评优名额

按照《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湘城院教字[2008]69号)文件规定进行。

三、考核与评审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者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自己的工作表现个人填写并提交《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

2.综合评议。在各学院考核小组主持下,写出综合意见和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学院评出的优秀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同时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3.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学校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学院推荐的优秀人选进行集中评审,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材料上报时间

请实验室主任负责将附件1、附件2(含电子版)以及推荐为优秀实验室工作者的相应支撑材料于2014年12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办。联系电话:6353025;报送材料邮箱:360032527@qq.com

附件(均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1.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2.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

年度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岗位

专职/兼职

所在学院、实验室

个 人 总 结

(根据岗位职责,在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出勤等方面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可附页)

实验室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考核意见

单 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核意见

单 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城市学院

实验室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

年度

学院(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考核等级(打√)

优秀

称职

基本

称职

不称职

,

备注

合计(人)

比例(%)

学院负责人: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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