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2014-12-25  

湘城院教通〔2014〕40号

关于报送201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经费的管理,发挥有限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加快实验室建设步伐,现将报送201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购置计划的制定原则:

      请各单位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实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按照保证教学,解决急需,突出重点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2015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二、编报要求:

    1、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以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的形式申报。单价超过十万元的大型设备,还必须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实验耗材单独填报;

    2、报表一律按照统一格式填报,详细说明仪器设备规格、型号、厂家或要求以及申报理由和建设计划。对申报理由和建设计划填报不完整的项目将不予立项;

    3、设备购置计划必须经本部门汇总并组织论证,根据教学和学科发展的需要进行排序;

    4、购置计划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上报,打印稿应由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同时上交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或发电子邮件到ouzhi02@163.com);

5、相关表格和论证报告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三、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尽快组织有关人员编报计划,务必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全部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353025。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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