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党委会议纪要2021[10]号
2021-12-26  

艺党纪要2021[10]号

会议纪要

12月25日,学院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安排党务工作例会各项任务。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的讲话精神。

二、学习《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和《湖南城市学院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三、开展干部交叉评价及优秀干部推荐工作。学院在职在岗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2人、系室中心主任(含副主任)10人参加本次干部交叉评价,拟在周一下午召开动员会。根据文件要求,推荐45岁以下副处级干部3人、40岁以下科级干部2人作为优秀干部上报组织。

四、成立学院巡视整改工作组,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中党建部分由书记牵头、学科专业建设部分由院长牵头,责任到人。

五、期末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期末的绩效考核、党员民主评议、教学考核、评阅卷工作、信访举报的处理结果以及学生的期末考试、离校、寒假防疫等环节都有可能存在风险和隐患,需要特别关注,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案。

六、其它党建工作。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五化”建设的检查、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的准备。

艺术学院党委

2021年12月25日

参会人员:谢立新、周勇、谷利民、郑学达、曾遴琳、邹方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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