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课命题、考试、评分规则
2014-12-18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专业课命题、考试、评分规则

命题、考试考查、评分,是教学管理中一种常用的手段,是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有利于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据此,特制定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课的命题、考试考查、评分规则。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技法课要强调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坚持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并重,注重学生掌握知识的面和深度,对问题的理解,能力的提高。

技能课分为技法理论与技能训练两部分:

技法理论课要求知识系统、完整、连贯、深浅得当,应该是教授式,而不应该是讲座式。

技能训练,艺术设计强调设计理论与实践的联系,美术学强调基本技能的掌握,低年级尤其应该如此,在高年级的教学中,教师可积极鼓励和正确引导学生发挥自己的个性,重创意。

2、理论课重在开发学生智能,扩大学生眼界,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理论水平和分析能力,要求材料详细、阐述清楚、观点明确,引导学生思考、分析,让学生把知识学全、学活、学牢。

二、命题:

1、试卷应根据该课程的考试大纲命题,要求难易得当,以95%以上的学生能在规定时间里独立完成答题并能获得合格以上成绩为标准;在考试时间控制上也应适度,不应让学生有过多的剩余时间,也不应该使大多数学生感到时间过紧;试题覆盖面不能太窄。

2、命题的方法及题量按学院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由年级组集体研究命题,任课老师命题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主管教学的院长签字。每套题应有难易相当的AB两份试卷。试题签发后交办公室选一份制卷。

3、理论课、技法理论课的试题确定后,应制定一份标准答案,并确定每道题的分数。技能训练课的命题,要确定基本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评分标准。

4、制卷要力求准确、清晰、工整。

5、在命题与制卷过程中,要严格保密制度,一经泄密,要果断严肃处理,必要时,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三、考试

1、理论课及技法理论考试由教务报学院统一考试;

2、专业技能课考试由任课申报教务处,学院教务秘书统一安排、组织考试。

四、评分

1、理论课及技法理论试卷由任课教师评分。

2、技能训练课试卷,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有关教师及任课教师集体评分。评分的方法,采用讨论分析式。

3、评分细则

专业技能课评分:

以百分制计算,90分以上为优,原则上不超过全班人数的15%,80—90分为良,约占全班人数的35%,70—79分为中,约占全班人数的30%,60—69分为及格,约占全班人数的15%,59分以下为不及格,约占全班人数的5%。

专业技能课分包括两部分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结合学生的学习态度、进步情况评出,年级组各班任课教师互相交流,基本持平。学生平时应按时交作业,拖交作业者的酌情扣分,平时作业缺交1/3者,平时成绩视为不及格,缺交1/2者,成绩以0分计算。平时成绩占50%,考试成绩占50%,两者相加为该科最后成绩。

拿他人作业代交,或替他人代做、交作业者,一经发现其作业均以0分计算。

理论课评分:

理论课试卷的评分按命题时所订分数评出,理论课平时成绩,以考试成绩为准。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3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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