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艺术学首届大学生“品学奖”先进学生人物的表彰决定
2017-11-06  


院分团委、学生会,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推动学风建设,引导广大同学勤于学习、勇于进取,在学院树立一批优秀学风典型。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网络投票、学院评选委员会评审,决定授予王旭等10名同学艺术学院首届大学生“品学奖”,孙海旺等10名同学“品学奖”提名奖。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希望全院学生向受表彰同学学习,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学院学风建设与学生全面成才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附:首届大学生“品学奖”学习标兵奖(5人):

  旭、龚婉怡、翟佳佳、邓忱琦、王瑞玲

首届大学生“品学奖”敬业奉献奖(4人):

杨滨如、徐  辉、何天香、常甜甜

首届大学生“品学奖”创新创业奖(1人):

  

首届大学生“品学奖”提名奖(10人):

孙海旺、舒礼婷、余弱楠、许婷婷、孙  镕、邱  

王雅萍、汪紫钰、秦  宇、朱海文

网络投票“最佳人气”奖:

孙海旺                       

湖南城市学院艺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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